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组织生活会,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订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帮助党员从思想上真正入党;
2、传达上级指示、决定、文件精神等,结合本院、系学生工作实际,认真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3、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听取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的汇报,检查党员完成支部布置任务的情况;
5、讨论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团总支、学生会、邓小平理论研究分会的换届、大型活动的决定等;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条,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安排
一般安排在单周五,如有特殊事情,另行通知。如果学生党员外出或者有事必须事先向支部请假,事后补假无效。
第三条,要求:
1、学生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在组织生活会上发表自己的意见;
2、及时将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3、对组织生活会上的部分内容要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