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概要
赛项名称:2019年湖北省职业院校高职组学前教育技能大赛
赛项归属产业:第三产业,教育产业
参赛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二、竞赛目的
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等精神,助推学前教师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通过竞赛,展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检验学生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保教活动分析、教师基本功等适岗能力,引领高职高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增进校际之间的交流、学习与合作,促进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竞赛内容
湖北省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大赛”竞赛所有选手需完成四个项目的比赛,每项100分。
项目一: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
竞赛时长6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该项目内容为教学活动设计教案和说课,说课在6分钟内完成。该项目提供主题内容及相关素材,选手以主题为切入点,根据给定的素材和年龄段,完成集体教学活动的设计和说课。
项目二:幼儿故事讲述、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幼儿故事讲述50分,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50分)
竞赛时长6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该项目内容为幼儿故事讲述和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请选手合理分配时间,超时扣分。该项目提供幼儿故事一则,选手运用一定的语言技巧、动作、表情等脱稿讲述故事,普通话标准,富有童趣,允许对故事内容进行合理加工。
该项目提供幼儿歌曲一首,选手运用弹唱技能与歌表演表达对作品的理解,完成幼儿歌曲边弹边唱和边唱边跳,适合幼儿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
项目三:幼儿园保教活动课件制作
竞赛时长:60分钟。该项目提供包括图片、文字、视频等在内的素材包及课件制作要求,选手根据要求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制作保教活动辅助课件。
项目四: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
竞赛时长:40分钟。该项目由51道试题组成(选择题50题,材料分析题1题),以笔试方式进行,其中选择题包含职业基本素养与保育教育两个类别,材料分析题主要考察选手的职业认知、职业道德和思维品质。
四、竞赛方式
参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7月5日)组队方式与报名要求。
五、竞赛流程(见竞赛日程)
六、竞赛试题
统一命题,样题按照要求公开发布。
七、竞赛规则
(一)熟悉场地
参赛选手应在竞赛日程规定的时间熟悉竞赛场地,选手可进入竞赛场地体验。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后,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异议时,必须在2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竞赛仲裁组提请赛项执委会安排整改,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二)领队会议
11月22日15:00开始召开领队会议,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参加,会议讲解竞赛注意事项进行赛前答疑。
(三)抽签环节
正式竞赛前,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或指导教师参加,通过抽签确定各参赛队伍的检录顺序。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参加检录,选手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简称三证)。
(四)参赛选手入场
参赛选手应提前10分钟到达赛场,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它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选手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并按抽签顺序检录。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参赛选手信息(参赛证、身份证、学生证),三证不全者原则上不能通过检录,特殊情况,如学生证丢失不能及时补办,须经所在学校出具学籍在读在籍证明,身份证丢失情况,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检录后选手的三证装入密封袋中单独保管,选手竞赛完成后签字并领回个人身份证件。通过检录的选手取得加密号牌,加密号由选手亲自抽取,加密裁判统计制表签字。
(五)正式比赛
1.选手凭加密号牌进入备考室,根据竞赛内容,合理计划安排。
2.各参赛队统一听从裁判长发布竞赛开始指令后正式开始竞赛,合理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完成竞赛任务。
3.竞赛过程中,选手须自觉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参赛人员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个人误操作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时,裁判长有权中止该队竞赛;如非选手个人因素出现设备故障而无法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裁判长确定设备故障可由技术支持人员排除后继续竞赛的,将给予参赛队补足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4.竞赛结束,参赛队须完成现场清理并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八、竞赛环境
(一)项目一、项目二竞赛环境
1.竞赛器材:竞赛需赛项执委会提供品牌钢琴一架;备赛室,赛项执委会提供课桌椅一套,钢琴一架、签字笔、HB 铅笔、高级绘图橡皮、闹钟,数量各1,A4试题纸3张、A4草稿纸3张。
2.场地要求:等候室、备考室的大小、数量与参赛选手人数及比赛项目相匹配,并配有应急考场。各场地根据要求在适当的位置配备录像设备、钢琴,并进行赛况直播,能供师生共同观摩。
3.场地声学要求:场内不能有明显的回音,声音清晰,隔音效果良好。
4.场地光学要求:场内光线充足、明亮,可以轻松地阅读白纸上黑色5号字。
(二)项目三、项目四项竞赛环境
1.场地要求:标准化计算机教室,场地大小要参赛人数相匹配,参赛选手独立座位。
2.场地光学要求:场内光线充足、明亮,可以轻松地阅读白纸上黑色5号字;不可有引起屏幕反光的强光,不可影响观看计算机屏幕的内容。
九、技术规范
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⒉《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⒌《幼儿园工作规程》
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
十、技术平台
“幼儿园保教活动课件制作”项目承办院校机房提供的软件技术环境:Windows 7 及以上、Office2010 及以上(含 Word、Excel、PowerPoint)、Flash8 及以上、Windows 图片查看器、Photoshop CS5 及以上。输入法包括:搜狗拼音输入法、微软拼音 2010、万能五笔输入法、智能ABC。
十一、成绩评定
竞赛为个人赛。成绩在赛项监督人员监督下,由监督组对竞赛成绩进行复核,无误后由裁判长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并报赛项执委会备案,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公布成绩。
项目一: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100分)
项目 |
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方案 设计 40 分 |
活动目标 |
⒈活动目标符合《纲要》和《指南》精神,符合各领域的总目标和幼儿年龄阶段特点,切合儿童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需要。 ⒉能围绕给定主题素材,活动目标全面、清晰,难度适当,对整个活动具有导向作用。 ⒊陈述简洁明了、主体统一,针对性强,具体可操作,充分体现本领域特点,能考虑到各领域间相互渗透。 |
8 |
活动准备 |
⒈活动前的知识准备、环境创设均符合实现教学活动目标的要求。 ⒉环境材料适宜,最大程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学习、探索、操作活动的需要。 ⒊有效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适用、适时、适当地增加活动的实效性和趣味性。 |
8 |
活动过程 |
⒈过程设计结构严谨,层次清晰,各环节之间过渡自然流畅,体现循序渐进,有层次感。 ⒉教学方法和活动组织形式选择适宜,能体现幼儿的主体性,为幼儿提供感知与操作的机会,安排充分的思考和探索时间。 ⒊提问具有思考性、启发性、开放性特点,能预测教学。 4.活动详略得当,能较好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5.教学手段针对性强,符合幼儿认知特点,又有利于学习目标 的达成。 |
16 |
其它 |
⒈文字表述逻辑清楚,格式规范完整,无错别字。 ⒉活动设计新颖,教学方法巧妙独特,有一定创新和突破。 |
8 |
说课 60 分 |
说活动 内容 |
⒈能正确分析、理解教学活动内容(素材),在客观分析幼儿的发展状况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主题素材的价值,选取适合幼儿学习的内容。 ⒉合理阐述对内容的理解,准确说明活动内容的结构特点、地位和作用,能针对幼儿特点创造性地处理和利用素材,有利于拓展儿童的经验。 ⒊分析幼儿现状及发展水平,将幼儿发展水平与教学活动设计,紧密联系起来考虑活动目标、内容的选择。 |
12 |
说活动 目标 |
⒈能阐述三维目标的具体内容并说明目标制定的理由和依据。 ⒉准确把握重点和难点,说明确定重难点的依据和实现的途径。 |
6 |
说活动准备 |
1.能清楚阐述活动准备的内容。 2.活动准备应适合幼儿的能力、兴趣、需要等。 |
6 |
说教法与学法 |
1.能清楚阐述主要的教法与学法及选择的理由。 2.方法选择灵活多样,与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相适应。 |
6 |
说活动 过程 |
1.能清晰说明各环节的设计与目标达成的关系。 2.能说明突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的基本策略。 3.能清楚地阐述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 ⒋设计合理,措施得当,应变性强。 |
24 |
现场表现 |
⒈仪表大方,举止文雅,表情自然、丰富,有亲和力。 ⒉语言规范,条理清楚,逻辑性强,表达流畅,有感染力。 ⒊时间把握准确(超时扣分)。 |
6 |
评分归档 |
思路清晰合理,符合领域特点和幼儿特点。 |
86-100 |
思路较清晰合理,基本符合领域特点和幼儿特点。 |
71-85 |
思路较清晰合理性欠缺,不太符合领域特点和幼儿特点。 |
56-70 |
思路混乱,表述不清晰,不符合各领域特点和幼儿特点。 |
55以下 |
项目二:⒈幼儿故事讲述(50分)
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基本功 |
⒈语音标准,口齿清晰,语速适宜,语言表达流畅、清晰,内容 完整。 ⒉恰当、自然地运用语言技巧;感情充沛、精神饱满、抑扬顿挫。 ⒊脱稿讲述。 |
20 |
表现力 |
⒈语气、语调、动作、表情符合角色形象,符合故事内容和特点, 有感染力。 ⒉有幼儿意识,表现出对幼儿讲故事,恰当地运用态势语言,亲 和力好。 |
20 |
创意 |
故事内容合理加工,表现具有个性。 |
10 |
评分归档 |
基本功扎实,表现力好,创意好,幼儿意识好。 |
41-50 |
基本功较扎实,表现力较好,创意较好,幼儿意识较好。 |
31-40 |
基本功较一般,表现力一般,创意一般,幼儿意识一般。 |
21-30 |
基本功差、表现力差、无创意、幼儿意识薄弱。 |
20以下 |
项目二:⒉幼儿歌曲弹唱与歌表演 (50分)
项目 |
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幼儿 歌曲 弹唱 25 分 |
基本功 |
⒈根据儿童歌曲的调进行准确的弹奏,指法、触键规范;和弦编配、和声织体运用恰当,设计的前奏、间奏、尾奏合理并具有美感。 ⒉儿童歌曲演唱完整,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歌词准确; 演唱自然,富有童趣。 ⒊弹、唱配合协调、流畅、完整。 |
15 |
表现力 |
⒈能形象地表现儿童歌曲的风格、情绪和特点,有感染力。 ⒉能合理运用触键技法,使和声织体伴奏、旋律演奏、歌曲意境 具有美感,为歌曲演唱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
5 |
创意 |
⒈和声设计巧妙、独特。 ⒉演唱处理有特色。 |
5 |
歌表演 25 分 |
基本功 |
⒈肢体动作协调、优美,动作连接顺畅。 ⒉能合理运用各种舞蹈语汇进行创编。 ⒊儿童歌曲演唱完整,音准、节奏准确,演唱时气息稳定,歌曲 演唱情绪与舞蹈动作所表达的情绪相一致。 |
10 |
表现力 |
⒈动作流畅,能够把握儿童的年龄特点。 ⒉歌曲所表达的情绪与意境把握准确,体现儿童歌曲的风格特 点。 |
10 |
创意 |
⒈舞蹈动作创编符合儿童年龄特点,易于幼儿欣赏学习。 ⒉能够把握歌曲的整体设计,并具有个性特点。 |
5 |
评分归档 |
基本功扎实,表现力好,创意好,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41-50 |
基本功较扎实,表现力较好,创意较好,基本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31-40 |
基本功较一般,表现力一般,创意一般,不太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21-30 |
基本功差、表现力差、无创意,不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20以下 |
项目三:幼儿园保教活动课件制作(100分)
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科学性 |
课件的取材适宜,内容科学、正确、规范,体现幼儿年龄和领域适宜性。 |
20 |
教育性 |
教学内容设计完整,符合幼儿园保教活动要求,结构清晰,能激发幼儿兴趣。 |
30 |
技术性 |
⒈课件的制作和使用,满足各项技术性要求。 ⒉操作简便、快捷、交流方便、能较好服务于保教活动。 |
30 |
艺术性 |
⒈色彩协调,风格统一。 ⒉画面设计新颖,富有童趣。 |
20 |
评分归档 |
科学性高,教育性好,技术性强,富有艺术性,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86-100 |
科学性较高,教育性较好,技术质量较强,有一定艺术性,基本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71-85 |
科学性一般,教育性一般,技术性一般,艺术性一般,不太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
56-70 |
⒈科学性差、教育性差、技术性差、艺术性差,不符合幼儿学习特点。 ⒉提交未成功。 |
55以下 |
项目四:幼儿教师职业素养测评(100分)
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选择题 |
评委根据参赛选手 50 道题目(选择题)作答的正确率计分,每答对一题得1.2分。 |
60 |
材料分析题 |
⒈具有科学儿童观,幼儿心理发展水平或特点分析正确。 ⒉具有科学职业认知,能对教师的保教言行、职业道德作出正确的判断与分析,理由科学、充分,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 |
20 |
⒈观点正确鲜明,思路清晰,分析透彻,内容详尽,逻辑性好。 ⒉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格式规范。 |
20 |
材料分析题评分归档 |
职业认知好,职业道德好,思维品质优秀。 |
31-40 |
职业认知较好,职业道德较好,思维品质较优秀。 |
21-30 |
职业认知一般,职业道德一般,思维品质一般。 |
11-20 |
职业认知较差,职业道德较差,思维品质较差。 |
10以下 |
十二、奖项设定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7月5日)执行,即:以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承办院校选手一等奖不占用一等奖获奖额度。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三、竞赛安全
为保障大赛安全顺利地进行,维护参赛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比赛期间的突发安全事故,特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大赛执委会后勤保卫组,统一指挥和应急处理大赛期间突发安全事故。
(二)大赛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大赛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触电安全事故及损伤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大赛过程中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在5—1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领导小组应果断处理、积极抡救,指导现场参赛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大赛区域内的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大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大赛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大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重大火灾事故
(1)指挥参赛选手和人员紧急集合疏散,及时将参赛选手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大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其他人员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根据情节分别及时报告119、110和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指挥参赛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大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到医院救治,根据情节分别及时报警122、110、120请求援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接待宾馆餐厅和食堂的经营活动,及时向大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根据情节分别及时报警 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触电事故
(1)发现触电事故时,首先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控制好大赛现场秩序。
(2)对触电者视其情况,严重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当场实行应急救护,并及时报警通知120请求救援。
(3)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大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损伤安全事故
(1)发现人员受到损伤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电源。
(2)对伤者当场实行救护,并及时报警通知 120 请求救援。
(3)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大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⒈各参赛代表队认真领会大赛文件精神,学习和遵守竞比赛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名次无效。
⒉参赛人员务必于赛前10分钟到赛场等侯,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⒊比赛过程中,除参加比赛的选手、执行裁判、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区域,参赛人员比赛完毕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⒋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和参赛协调工作,督促选手着装和带好证件等,禁止将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带入赛场。
⒌参赛选手对裁判员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异议时,必须在2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组。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的,仲裁组不予受理。
⒍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⒎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次大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⒏本赛项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按比赛日程及要求参赛,承办校将推荐住宿地点,由各队自行决定住宿与否,食宿费用自理,注意请勿耽误比赛,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⒐参赛期间,各参赛队自觉遵守《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强化安全培训和督促工作,保障人员食宿、交通和操作等安全。
(二)参赛选手须知
A.准备阶段
⒈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参赛选手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⒉参赛选手由组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参加比赛时,选手要佩带参赛证件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⒊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抽签顺序或指定的机位号参加比赛。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⒋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它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 U 盘)。竞赛统一提供计算机以及应用软件。
⒌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参赛选手必须确认设备完好。
B.比赛阶段
⒈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服从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文明竞赛。
⒉机考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计算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⒊比赛过程中不准大声喧哗和干扰其他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⒋比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⒌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由领队按申述程序提出。
⒍比赛期间,除大赛组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赛场区域。
⒎在比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⒏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带入纸质资料和工具书。各种通讯工具、摄像工具和具有声音、影像记录播放功能的电子产品等,都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C.结束阶段
⒈比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⒉各比赛队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比赛成果,禁止在比赛成果上做任何与比赛无关的记号。
⒊机考比赛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比赛要求的文件,经裁判员确认后方能离开。
(三)工作人员须知
⒈大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服务工作。
⒉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份内各项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⒊认真检查,核对证件,非参赛选手不准进入赛场。同时,要安排好领队、指导教师休息以及食宿。
⒋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时,应与各项目比赛负责人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如需要重新比赛,必须要得到执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⒌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执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⒍要认真组织好参赛选手的赛前准备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执委会汇报。
⒎各项目比赛的技术负责人,一定要坚守岗位,要对比赛技术操作的全过程负责。
⒏工作人员不要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负责赛务的人员在比赛期间一律关闭手机。
9.新闻媒体人员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执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十五、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设备、器材、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比赛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十六、竞赛观摩
(一)观摩地点
本次大赛所有项目均通过视频现场实时直播,各参赛院校领队和指导教师可在图书馆一号、二号学术报告厅观摩。
(二)观摩要求
1.凭证入场,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指定区域内观摩。
2.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3.若出现干扰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工组人员有权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
4.观摩过程中禁止使用摄像机等录像器材对比赛过程进行录像。
十七、竞赛视频
与幼乐美(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摄录竞赛全过程并按要求通过视频实时直播。制作优秀选手采访、优秀指导教师采访、裁判专家点评和企业人士采访视频资料,突出赛项的技能重点与优势特色,为宣传、仲裁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相关视频资料在赛事群公开。
(十八)资源转化
按照《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资源转化工作管理办法》进行资源转化。